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闭幕 楼阳生出席并颁发任命书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九次会议闭幕
楼阳生出席并颁发任命书
7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会议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楼阳生出席第三次全体会议,并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迎光、卫小春、李悦娥、高卫东、岳普煜、李俊明出席会议。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洪山,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景海,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等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山西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山西省禁毒条例》、关于废止《山西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关于我省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关于批准2019年省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2020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以及关于批准太原、大同、吕梁、晋中、阳泉、晋城等6个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组织下,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指出,5月11日至12日,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视察山西,这是党的领袖对山西人民的最大关心和支持。省委专门召开全会,对于全省上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具有重大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省人大常委会首要的任务就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省委全会决策部署。
要抓细抓实,在常委会和机关形成认识转型、熟悉转型、参与转型、助力转型的大氛围。要坚决扛起以法治的方式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及省委全会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的政治责任,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要进一步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时机,主动征求代表意见,积极反映代表诉求,推动常委会各项工作更接地气、更聚民意。
7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关于检查《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实施情况的自查报告。
推荐阅读